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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2, 2024 22:59:51 GMT -5
法官福斯托·德桑克蒂斯將繼續領導針對銀行家丹尼爾·丹塔斯的刑事案件,罪名是試圖賄賂聯邦警察代表。該決定是第三區聯邦地區法院本週一(11/17)在審理丹塔斯律師提出的罷免法官請求時做出的。 法院第五合議庭以多數票駁回了銀行家的辯護論點,該論點聲稱法官沒有公正地分析案件。他們說,如果這個過程在他手中繼續下去,丹塔斯的信念是確定的。涉嫌嫌疑的指控——旨在罷免與案件當事方有聯繫的法官的請求——被案件報告員拉姆扎·塔爾圖斯法官和安德烈·內卡察洛法官拒絕。 Peixoto Júnior 法官在兩週前(2011 年 3 月)請求 黎巴嫩 電話號碼 對此案進行複審,並於本週一投票贊成免職。根據裁決摘要,法官投票「承認法官的例外情況,並宣布程序行為無效,並將記錄發送給聖保羅第二聯邦法院的替代自然法官」。除其他論點外,辯方的請求還稱,主持對銀行家 Protógenes Queiroz 進行調查的聯邦代表已被聯邦警察管理層從該案中除名。 丹尼爾·丹塔斯被指控犯有金融和腐敗罪,並已被法官福斯托·德桑蒂斯兩度逮捕。根據聯邦警察在 Satiagraha 行動中獲得的信息,該銀行家向一名聯邦代表提供 100 萬美元,以將其名字排除在調查之外。然而,他的自由得到了聯邦最高法院院長吉爾馬·門德斯的保障,並授予這位銀行家兩項人身保護令,認為逮捕是非法的。兩週前,STF 全體會議確認了這項決定。 第二次逮捕令的消息——不再是臨時性的,而是預防性的——引起了STF 部長們的憤怒,他們理解這對法院的決定是一種侮辱,因為它發生在第一次逮捕令發出48 小時後。在全體審判中,部長們要求國家司法委員會調查法官可能存在的違紀行為。 據 TRF-3 新聞辦公室稱,有關撤職的決定仍可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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